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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针对矿井选煤厂的技术规范发布时间:2014-8-19 1. 总则
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矿井选煤厂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提出了对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的功能、结构、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明确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产品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1.4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果遇到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所有条文提出异议,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规范书的要求。 1.7签订合同后,因招标书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8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设备安装地点 矿井选煤厂 海拔高度 约970m 3、标准和规定 3.1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的设计、生产、检验应符合(不限于)下列规范及标准: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煤炭工业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T50466-2008) 现行国家、行业的其它有关标准。 3.2直连供热机组的设计、生产、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 3.4其它: 1)供货商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均应是现行的有效版本。 2)计量单位均以国际单位制表示。 4、基础资料 原设计原煤储存仓、产品仓热媒为煤矿矿井选煤厂工业场地集中锅炉房提供的130℃/90℃高温热水,补水定压压力值为0.6~0.7MPa,考虑高温水的汽化压力,可以保证35m以下的建筑供暖,而采暖系统高点原煤储存仓为56m,产品仓及产品煤汽车仓至产品仓栈桥为45m,为保证35-56m管道内正常充满水而不影响35m以下建筑的采暖定压,设计认为需将供暖系统分区,即将标高35米以上区域设定为高区,以下者为低区。所以标高35米以上高区采暖系统需要增加直连供暖设备。 高区采暖系统包括产品仓和原煤储存仓仓上建筑采暖系统、产品煤汽车仓至产品仓栈桥采暖系统,原煤储存仓仓上建筑采暖系统,设计热负荷234.6kW,设计流量5.04m3/h,用一套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产品仓及产品煤汽车仓至产品仓栈桥采暖系统,设计热负荷238.28kW,设计流量5.13m3/h,用一套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 5.主要技术规范 5.1设备名称: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原煤储存仓用) 5.1.1设备数量:1套 5.1.2主要设备技术参 数: 相对高差: 21m 额定供热负荷: 0.58MW 采暖热媒参数: 130℃/90℃热水 配套耐高温加压水泵: 流量:25m3/h 扬程:32m 功率:4kW 数量:2台(一用一备) 接管管径: 进出口均为DN80 智能控制柜: 1个 5.2 设备名称: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产品仓及连接栈桥用) 5.2.1设备数量:1套 5.2.2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相对高差: 10m 额定供热负荷: 0.58MW 采暖热媒参数: 130℃/90℃热水 配套耐高温加压水泵: 流量:25m3/h 扬程:32m 功率:4kW 数量:2台(一用一备) 接管管径: 进出口均为DN80 智能控制柜: 1个 6. 技术要求 6.1投标方所提供的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必须是技术可靠,性能可靠的产品,并确保高区采暖系统正常运行。 6.2加压水泵为立式耐高温水泵(耐温大于130℃)。 6.3为了确保加压后的循环水量和扬程,控制柜应为智能自动运行、变频控制、实现无人值守。 6.4配管接口 要求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配管接口直径:进口与出口均为DN80,配管配套法兰盘。 6.5外形尺寸:因地方受限,机组的宽度尽量做到小,长度方向可以适当加长。 6.6底盘:要求配带槽钢底盘,刷防锈漆及磁漆。 6.7 电源电压:660V,现场为每套设备只提供一路660V电源,投标方所提供控制柜应满足设备运行所需的动力及控制等所有要求。 7. 供货范围 7.1 一般要求: 本规范书规定了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好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供货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方案要求的所有配套设施): 立式高温热水泵、智能控制柜、回水减压装置、压力表、过滤器、安全阀、止回阀、槽钢底座等。 7.2供货范围:(由投标方按投标方案详细填写规格参数) 智能型直连加压供热机组: 电控设备: 7.3备品备件清单(由投标方按可提供的备品备件实际情况详细填写) 序号 名 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用 途 备 注 1 2 8.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8.1一般要求 8.1.1卖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图纸,必须同时提供AUTOCAD电子文本。 8.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8.1.3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为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必要时可提前提交。 8.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资料提交和技术交流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阶段等三个阶段。卖方必须满足以上各阶段的工程进展要求。 8.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必须保证及时免费提供。 8.1.6卖方必须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8.1.7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 6 套(由业主填写)。 8.2 卖方在接到预中标通知(或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标范围内设备的正式文件资料,终图纸,并注明订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终版标记。 提供文件的份数为 6 份(由业主填写)。 同时,必须提供给设计院相同内容的资料1份(以蓝图提供,并有终版标记)和电子文档1份(图纸以AUTOCAD电子文档提供)。 8.2.1 随投标书提供的图纸: 1)供货和设计界限图; 2)基础载荷图。 8.2.2供方在接到预中标通知(或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用图纸: 1)设备基础图(含详细布置,动、静载和抗地震结构图); 2)设备外形尺寸图,总平面布置图,正视图,侧视图,配管图,并有详细尺寸; 3)与有关设备配合接口图,管道连接图,法兰和焊接接口尺寸,重要部件的组装图; 4)设备部件明细表(含规范、数量、重量和材料); 5)控制原理图、接线图,操作台外形尺寸图。 6)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等文件, 7)供货范围、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8.2.3设备监造检验所需技术资料。 8.2.4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技术资料: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供方备品、配件总清单; 8.2.5供方提供其他技术资料: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外委主要部件的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 2)供方提供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型尺寸。 9. 设备包装、标志、运输 9.l设备的包装 9.l.l直连加压供热机组的包装、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 9.l.2所有管接头都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及掉进异物。 9.l.3每个包装件必需有与该包装件相符合的装箱单,放置于包装件明显位置上,并应采用防潮的密封袋包装。包装件内装入的零部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数量等,并应与装箱单一致。 9.1.4包装件应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应避免在运输和装卸时包装件内的部件产生滑动、撞击和磨损,造成部件的损坏。 9.2运输 产品应适应于运输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 9.3每个直连加压供热机组包装件上应有以下标志: 9.3.1运输作业标志(包括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部位等); 9.3.2发货标志:出厂编号、箱号、发货站(港)、到货站(港)、体积(长×宽×高)、设备名称、毛重(公斤)、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设备存放和保管要求等级。 10.直连加压供热机组验收 10.1设备达到现场后,招、投标双方按商定的检验方法,对照装箱单逐件清点,迸行检查和验收。 10.2投标方的应将生厂家写明,投标方应对厂家质量进度负责。设备到达现场后,由招、投标双方进行检查和验收。 11.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0天。 相关信息阅读: · 高层区直连加压供暖设备厂家直销河北内蒙山西地区 · 直连机组报价、直连机组供暖选型、直连机组厂家有哪些? · 高层供热直连机组厂家低价供应 · 采暖供热直连换热机组性能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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