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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区并网直连供热机组,供暖增压装置加压机组技术规范书

发布时间:2018-7-18

暖增压装置:提供满足安装、施工用的所有图纸、资料。提供增压装置—加压机组安装布置图(含基础图、流程图)。
本技术规范所涉及的供暖增压装置—加压机组(共1套),单套设备包含:加压泵2台(一用一备)、除污器1台、阻断器1台、控制柜1套(含设备双法兰、设备之间连接管道、连接电缆与附件、配套仪表阀门)等。加压机组为一体化机组,自带底座。就地仪表及装置(压力表);0.6MPa,就地压力指示仪表的精度至少为  1级,盘面直径为100mm
 
水泵的设计参数:
热量Q=1280KW水量G=44m³/h
供回水温度110/70℃,温差40℃ 
室外提供的供水压力为0.3mpa(0.000m标高处) 
增压装置设置在1#筒仓内,0.000m平面处。
增压装置到T1转运站最高点,几何高差约70.00m。
电机配套参考功率15kw/380V---估计值,请设备厂家核实!应该满足加压泵的运行要求
电机要求防爆(变频)电机
供暖增压装置—加压机组(共1套),单套设备包含:加压泵2台(一用一备)、除污器1台、阻断器1台、控制柜1套(含设备双法兰、设备之间连接管道、连接电缆与附件、配套仪表阀门)等全套装置设备及相应的附属设施、技术服务。加压机组为一体化机组,自带底座。
加压机组供货范围如下,但不限于此:
(1)加压泵(包括进排气阀、联轴器、底座、基础附件、及地脚螺栓组件等)2台;
(2)配套电动机(包括:各种出线盒、接线盒、监测元件、仪表等):2台;
(3)入口出口法兰及连接件(成对提供):1套;
(4)水泵自控箱(就地):1套
(5)除污器、阻断器;1套
(6)全部用于测量、监视、保护、控制连锁与报警的就地仪表及装置;1套
(7)最后一道面漆。
(8)投标方应提供控制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柜、控制系统、设备本体的电缆、电缆附件和控制柜至各用电设备的动力和控制电缆、电缆桥架及附件。招标方负责提供电源至控制箱。

1.本技术规范在签订后,自动生效成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应严格履行。本规范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 声明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各项内容,如有不符,请逐项列出偏差,凡是未列在偏差内的均认为是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差异表见“附件1”。 
※3. 投标方的投标书应以本规范为蓝本(即:在本规范上填写),禁止擅自修改原文内容,否则按自动弃标处理。在投标书和投标澄清书中承诺事宜对于本合同仍然有效,投标书和投标澄清书与本技术规范不同之处,以本规范为准。 
4.招标文件中需要投标方填写的技术参数、表格(如供货清单表、随机备品备件清单、专用工具、外购件清单、进口件清单、现场服务计划表、服务人员情况表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设计联络计划表等),请投标方认真仔细填写。 
5. 投标方除按招标书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技术资料(投标书、纸文件等,包括电子版)外,还应尽可能提供相应的设备样本。 
6.请注明投标方技术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传真 ,方便投标及以后协调配合。在投标过程中,如需要技术澄清,请及时与招标方联系。 
7投标时,投标方负责提供增压装置—加压机组安装布置图(含基础图、流程图)。否则按废标处理。

设备供货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加压泵
 
2
 
 
一用一备
2
防爆电机
 
2
 
 
一用一备
3
控制箱
 
1
 
 
 
4
除污器、阻断器等
 
1
 
 
 
5
全部用于测量、监视、保护、控制与报警的就地仪表及装置
 
 
 
 
 
 
6
连接电缆与附件
 
 
 
 
 
 
7
含设备双法兰、设备之间连接管道、配套阀门
 
 
 
 
 
 

目  录
招标说明    2 
第一章 技术规范    2 
第二章 供 货 范 围    28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31 
第四章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34 
第五章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38 
附件1  分包与外购    42 
附件2  大(部)件情况    43 
附件3  差异表    44 
附件4  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45 

第一章 技术规范

1.1.       本文件适用于大唐国际锡林浩特2X660MW新建工程供暖增压装置——加压机组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指导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如未对本文件提出偏差,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
1.4.       为保证招标方所购产品满足安全生产及运行的要求,本技术协议中数据前后不一致时以有利于招标方的数据为有效数据,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1.5.       投标方须执行本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6.       合同签订1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应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指导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7.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8.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好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1.9.       投标方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由投标方负责分包/外购的设备需要具有相同容量机组或以上机组的运行使用业绩,且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技术人员的认可。
1.10.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补充的变化要求,设备不加价。
1.11.   本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2.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必须标识KKS编码。KKS标识系统的编制原则由招标方提出,具体标识由投标方编制并提供,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2.1.       厂址地理位置
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电厂位于锡林浩特市大唐东二矿工业广场规划区内,西至市区约15km,东靠煤矿工业广场排土场,北侧为煤干燥项目,厂址东南约1.2km为307省道,距锡林浩特500kV塔拉变10km,距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14km。
2.2.       交通运输
铁路运输:大唐东二矿专用铁路通过锡(锡林浩特)桑(桑根达来)线与集(集宁)通(通辽)铁路相接,并以此与国家铁路网相连,铁路运输较为便利。
公路运输:公路以锡林浩特市为中心,西至赛汉塔拉有锡-赛公路(370km),南至张家口有锡-张公路(440km),东南至赤峰有锡-赤公路(499km),东北至霍林郭勒有锡-霍公路(450km),形成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电厂通过煤矿工业广场外部道路与307省道(锡赤公路段)相连,并通过307省道可通往锡林浩特市。
投标方设备产品设计、制造应遵照的下列规范和标准(但不限于此)的最新版本,及投标方企业内部标准以及引进技术国家的有关标准,投标方应详细列出其设计、制造和试验所依据的标准和规范。
离心式渣浆泵技术条件,GB/T5295
泵用铸件,JB/T6880.2-3
离心泵铸件过流部位尺寸公差,JB/T6879
滚动轴承一般技术条件,GB3077
离心泵名词术语,GB7021
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汽蚀余量,JB/T13006
离心泵、轴流泵技术条件,JB/T13008
单级双吸离心泵技术条件,GB/T5657
单级双吸清水离心泵型式及基本参数,Q/AAQU009
泵涂漆技术条件,JB/T4297
泵产品清洁度,JB/T6913
离心泵效率,GB/T13007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及性能允差,GB3216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3077
水泵流量的测定方法,GB/T3214
整体钢制管法兰,GB9113
对焊钢制法兰,GB9115
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许用不平衡的确定,GB9239
灰铸铁件,GB9439
球墨铸铁件,GB11352
一般工程用碳素结构钢,GB700
一般工业用铸造碳钢件,GB11352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GB1088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GB10890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3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等,GB1800
焊缝代号,GB324
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及尺寸GB985
铸钢件射线照片及底片分类等级,GB5677
钢焊缝射线照片及底片分类等级,GB3323
铸钢件超声波探伤及质量评级分法,GB7233
中厚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GB2970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GB997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GB1993
电机外壳保护等级,GB4942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755
电动机技术标准,IEC
产品标牌,JB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
包装储运标志,GB191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4.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全部技术要求
4.2 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设备质量保证书
(1) 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
(2) 制造、检验记录
(3) 主要材料合格证
(4) 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采暖供热媒介为110/70℃热水,热源引自厂区采暖热网。采暖系统设置一套高层建筑直连供暖增压装置,以降低全厂供热管网静水压力。增压装置布置在锅炉15.5米处。
增压泵采用变频控制,通过预先设置好恒定压力值,工作时远传压力表不断采集管道压力数据并反馈给控制器,控制器通过对比用户预设值和实际压力值实时调节水泵转速以修正压力偏差值,如此循环便达到恒压供水的目的。配备电接点压力表,当管道缺水时(使用流量控制),当流量低于设计值时,水泵电机停止运行,起缺水保护作用。本技术规范所涉及的供暖增压装置—加压机组(共1套),单套设备包含:加压泵2台(一用一备)、Y型过滤器2台、阻断器或其他减压设备1台、控制柜1套(含配套电动机、变频器、设备双法兰、设备之间连接管道、连接电缆与附件、配套仪表阀门)等。加压机组为一体化机组,自带底座。
水泵的设计参数:
热量Q=740KW  水量G=30m³/h   水泵扬程28m  热水泵
供回水温度110/70℃,温差40℃ 
室外提供的供水设计压力为0.8mpa(15.50m标高处) 
增压装置设置在煤仓间内,15.50m平面处。增压装置到煤仓间最高点,几何高差约43m。
电机配套参考功率4.0kw/380V---估计值,请投标厂家计算核实后提出准确水泵型号核实!应该满足加压泵的运行要求
6.1 投标方保证提供技术好,结构合理、安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应有4台泵2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的成熟产品),以保证整个给水设备运行可靠、高效节能。设计点处的效率应不低于80%。
6.2同类水泵在并联运行工况下,相同水泵的流量偏差限制在5%以内。
6.3水泵的大修周期为5年,小修周期为2年。
6.4水泵的运行寿命不低于30年,泵组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
6.5水泵、电动机及配套设备的接口、振动、噪声、工厂试验等均由投标方负责统一归口。叶轮、转动部件和其它可调换的部件要有互换性。
6.6投标方提供的水泵设计特性曲线在水泵各运行工况范围内的流量、扬程、效率不允许有负偏差,扬程的正偏差不超过5%。水泵在最低允许运行水位运行时,应保证良好的抗汽蚀性能和运行稳定性。
6.7水泵的设计及结构应允许电动机在各种运行条件下全压直接启动,并能连续运行。机组由于突然停电、引起泵的反转时,其反转转速不得大于泵的额定转速,此时投标方应保证设备无任何损害。
6.8水泵应能在高于设计流速的工况下正常工作,且保证在整个运行过程中达到125%设计流速的情况下连续运行不发生汽蚀现象。
6.9招标方有权在10%的范围内修改水泵扬程,只要该扬程不会改变叶轮的基本尺寸。
6.10水泵组的最大振动双振幅极限值为±0.076mm,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可按行业标准JB/T8097-1998《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及国家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GB10889-1989)或高于上述标准的其它标准执行。
6.11在距水泵外壳1.0m处噪声不大于85dB。
6.12水泵的材质选择应能够不低于以下要求:
泵壳: HT200
泵轴: 304不锈钢
轴承: SKF或同等质量
泵叶轮:1Cr18Ni9
其它部分材质: HT200
7.1 设备和设备支承构件按承受横向地震力设计,对于部件或受力构件,非受力构件和它们与主要结构系统的锚固点在遭受地震载荷时必须保持其结构的完整性。
7.2 加压泵:
7.2.1 水泵由立式电机和泵体两部分组成,电机与泵通过连轴器直联。
7.2.2水泵所配的电动机
电动机采用YX3系列高效节能电机,低压电动机的效率不低于GB18613-201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2级能效标准。
低压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且电机颜色统一要求为:海灰-75B05。
电动机的设计与使用条件应与其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功率为200kW以下电动机电压等级为380V。承包商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GB755-2000《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额定容量应至少大于拖动设备轴功率115%。
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3%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直流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连续满载运行。
低压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倍数不大于6.5倍额定电流。低压电动机直接起动时,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5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启动。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电动机具有F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电动机的使用寿命不得低于30年。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电动机轴承配备润滑油加油嘴,可不拆卸电机便将润滑油通过轴承箱注入轴承。电动机在固定于电动机壳的铭牌上明确标示。电动机轴承润滑脂采用#3锂基脂。每台电动机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他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应考虑本工程海拔高度(1015.5m~1027.5m)的影响。投标商提供的用电设备应能在以下电压范围内正常起动、运行。
表20  电动机回路
配电回路
正常运行时
正常起动时
成组自起动时
低压电动机
高压电动机
低压电动机
高压电动机
低压电动机
高压电动机
母线最低电压
90%
95%
70%
80%
55%
65%
 
7.3 电气部分要求
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的设计应基于如下全面的考虑:
7.3.1运行和检修人员的安全以及设备的安全。
7.3.2可操作性和可靠性。
7.3.3易于运行人员巡检和检修。
7.3.4相同设备和部件的具有互换性。
7.3.5系统内所有元件应恰当地配合。比如绝缘水平、开断能力、短路电流耐受能力、继电保护和机械强度等。
7.3.6对腐蚀性气体和(或)蒸汽、机械震动、振动和水等的防护。
7.3.7油漆技术条件除非有其他的规定,否则将优先采用设备制造商的标准。
7.3.8电气设备应在使用环境条件下,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
7.3.9电气设施的使用寿命为30年。
7.3.10设备铭牌、标识牌选用不锈钢材质。
7.3.11设计图纸优先采用标准的图幅。
7.3.12工程图纸意思表达完整,并且简洁、清楚、可行而不相混淆。
7.3.13设备制造图和安装图纸上的符号原则上采用电力行业标准符号,所有图纸上的符号必须一致。
7.3.14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使用环境如下:
最高设计温度:           不超过45℃
最低设计温度:           -20℃
7.3.15电气系统接线原则
    满足对用电设备供电必要的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的要求。简化回路设计,减少不必要的节点。操作简便,保护齐全。接线规范、回路标号清晰。运行灵活、检修方便。投资少、运行费用低。
7.3.16电压降
配电回路的设计应使回路所接母线的最低电压不低于系统正常电压的下列百分数。
表13  电动机回路
配电回路
正常运行时
正常起动时
 
380V电动机
10kV电动机
380V电动机
10kV电动机
母线最低电压
90%
95%
80%
85%
 
表14  照明回路
配电回路
正常运行时
短时
母线最低电压
95%
93%
 
控制回路----交流控制回路:90%     直流控制回路:90%
仪表电源回路----仪表电源回路:98%
7.4 控制要求
7.4.1控制箱
    加压机组的控制方式采用自动控制和就地手动控制,自控箱装设转换开关及启、停按钮。加压机组不设置远程控制。
就地控制箱颜色统一要求为:不锈钢本色(亚光),就地控制柜内电气设备一次、二次元件采用ABB、西门子、施耐德品牌产品或同等及以上质量品牌产品能防尘、防水、防止小动物进入,其规格、制造工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防护等级IP65;箱体要求焊接牢固,工艺要精细,内部布置美观整齐;强弱电回路、一次和二次回路完全物理隔离;电控柜应采用下进、出线;柜内接线标示清晰,与图纸一致,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均由非燃烧型材料制造,控制柜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便于布线、汇线和接线。
就地控制面柜应能对所有参数进行预先设定,且具有报警、监控、故障显示原因及位置等功能,就地控制面板对以上内容应可以记忆保存。就地控制箱能够接入载流量为2倍进线电流的动力电缆。就地控制箱可根据现场需要采用挂墙式或落地式安装。
就地控制箱(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50kA,热稳定电流为125kA(1s)。
控制箱必须装有必要的进线熔断器或负荷开关,小型断路器、熔断器、辅助继电器、接触器、过流继电器、端子排、接地端和电缆连接单元。接线端子排按菲尼克斯、魏德米勒或同等水平、质量等级的产品产品选型。
7.4.2变频器
7.4.2.1变频调速系统为一个整体不仅包含硬件设备,还包含软件设计和控制系统。投标方负责整套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和调试。招标方只需提供电源就可以满足整套系统的正常运行。
7.4.2.2 变频器自带散热风扇。
7.4.2.3由于工作环境恶劣,变频器有较高的防护等级及较好的抗干扰措施。
7.4.2.4 由于变频器发热量很大,因此安装变频器的开关柜安装风扇强制散热。
7.4.2.5 变频器安装螺钉采用不锈钢材料,同时控制电缆采用屏蔽电缆。
7.4.2.6 变频器选型留有一定的裕度。
7.4.2.7 在柜体上用楷体字标明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7.4.2.8 变频器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故障自诊功能。
7.4.2.9 交流电源参数

额定电压
380V/220V
电压正常变化范围
+10%~-10%
电动机成组自起动时,母线电压
60% Un
高低压串联起动时,母线电压
55% Un
额定频率
50Hz
频率变化范围
+10%~-10%
380V母线侧短路电流
50kA(有效值)

7.4.2.10 直流电源:直流220V。
7.4.2.11 变频器具有时间限制停电闭锁功能,即母线长时间停电后,恢复供电时,变频器不应立即启动。
7.4.2.12 限流控制,将最大电流限制在1.0~1.1倍额定值。(包括启动及调速过程),即恒转矩控制。
7.4.2.13 能在瞬时停电后自动启动,继续停电前的状态,满足电流要求。
7.4.2.14 变频器及电动机的短路、过负荷等保护功能在变频器内部完成,招标方通过空气断路器向变频器供电。
7.4.2.15 变频调速系统产生的谐波应满足“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规定。
7.4.2.16 变频器的主要技术参数

输入整流桥
6脉冲或更高
逆变器类型
电压源型
逆变器功率元件
IGBT或IGCT
辅助电源
380V AC或380/220V AC
控制方式
PWM或DTC
输出电压
正弦波
输出频率
0~50Hz或与电机出力转速相对应,并留有适当的裕量
冷却方式
空气冷却或强制空气冷却
电隔离电源部分
光纤电缆
防护等级
IP54

7.4.2.17 变频器控制系统应采用数字微处理器控制器。在变频器柜门上有可操作界面,操作界面应有触摸式键盘和LCD/LED显示。
7.4.2.18 带故障诊断显示功能器。
7.4.2.19就地控制箱(柜)内含1台变频器。按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的产品。
7.5 仪表选型
本体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选用通用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采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选用的仪表不含有水银等有害物质。
7.5.1热电偶、热电阻按上自仪三厂、江苏红光、重庆川仪或同等水平、质量等级的产品选型。压力表按西安仪表厂、上自仪四厂、重庆川仪或同等水平、质量等级的产品选型。双金属温度计按照上自仪三厂、江苏红光、重庆川仪或同等水平、质量等级的产品选型。
7.5.2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选用智能一体化型,按ROTORK IQM、ABB、SIPOS 7或同等水平、质量等级的产品选型。
7.5.3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选用智能一体化型,按ROTORK、ABB、SIPOS7或同等水平、质量等级的产品选型。对于所有卖方供货的阀门电动装置及电动执行机构的供电,买方只提供380V交流、三相四线电源。
7.5.4卖方提供所有仪表阀应采用优质产品,按美国SWAGELOK、美国PARKER、德国FITORK三家选型。
7.5.5压力、差压变送器选用Rosement 3051、西门子、EJA或同等水平、质量等级的产品系列产品。
7.5.6卖方提供所有过程开关应采用优质产品,按SOR、日本长野、日本太平三家选型。
7.5.7控制盘、台、柜和按钮站、就地控制仪表盘(箱)内的空开、接触器、继电器等电气元件按ABB、欧姆龙、施耐德或同等水平、质量等级的产品产品选型,接线端子排按菲尼克斯、魏德米勒或同等水平、质量等级的产品产品选型。
7.5.8所有压力、液位测点均应配有“一对一”的仪表阀门,保证设备能够正常隔离。对于介质为油的测量点,仪表阀门采用对焊方式。
7.5.9变送器的精度等级不低于0.1级,提供的所有过程逻辑开关的精度至少为0.5级。
7.5.10测温元件:双支热电偶(K分度号,I级)、双支Pt100热电阻(A级,三线制)
7.5.11就地压力指示仪表的精度至少为1.6级,盘面直径为100mm(气动控制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定位器上的压力指示表除外)。通常情况下,压力表计的量程选择使其正常运行时指针处在1/3-2/3量程位置,表计材质为全不锈钢结构,表计接口螺纹采用公制M20×1.5螺纹。在振动和脉动场合,采用抗振型就地指示仪表。
7.5.12在就地温度计要求采用万向型可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不得采用水银温度计,并在就地温度测点处安装有焊接式全封闭保护套管,便于设备隔离。在振动和脉动场合,采用抗振型就地指示仪表。
7.6删除
7.7电缆
7.7.1投标方负责所供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与附件,并提供电缆清册。
7.7.2电缆长度计算时,考虑到路径的因素及安装的损耗,应留有足够的余量,如因余量不足,投标方应无条件免费增补。
7.7.3电动机馈线的载流量应按115%运行负载因素来考虑。所有电缆应有足够的导线截面以满足电动机的全部起动电流,电动机加速期间不超过特定的短时芯温130℃的要求。
投标方应提出详尽的计算供确认,以表明电缆的载流能力与电缆系统的设计相符。
7.7.4控制回路电缆芯的电压降应不超过会引起接触器返回的值,或引起继电器或接触器不正确动作、或在其他方面在任何辅助系统电压状态下控制系统误动作(包括大型电机的起动期间)的电压值。在标准的情况下,电压降按控制回路和大型接触器使用需要保证控制系统的正确动作来计算。
7.7.5电缆设计、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
7.7.6当电力电缆在管道内被拖拉时,应能承受管道侧面的阻力。
7.7.7布置在地下排管内、露天管道内或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应在潮湿、或干燥的环境下适于地下或地上使用。
7.7.8由投标方供货的电力电缆采用国内知名品牌公司的优质产品,招标方对投标方所提供电缆进行取样送检,送检工作由投标方完成,检验单位需经招标方认可。电缆经检验不合格,考核此批次不合格电缆总价的10%,且投标方应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因此产生的工期延误,按照工期延误相关规定考核。
7.7.9 380V电缆采用交联氯乙烯(XLPE)绝缘,阻燃聚乙烯护套,铜芯电力电缆[ZRC-YJY-0.6/1.0kV]。
7.7.10变频调速的设备电源采用变频专用电缆。
7.7.11二次回路导线应有足够的截面,从而不影响互感器的准确级,应用阻燃铜导线,其截面为:电流回路不小于4mm2,电压回路不小于2.5mm2,控制回路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信号回路最小导体截面为1.5mm2。一般控制电缆为0.45/0.75kV,铜带屏蔽,C级阻燃电缆。交直流回路不能共用一根电缆。
7.7.12仪用互感器电缆:仪用互感器电缆必须符合“测量和控制电缆”的要求。通常情况下,一条仪用互感器的电缆应只传输一个互感器的电压或电流值。如果电压互感器同一个信号用于不同的需要(如:保护、测量、计量)应装设分离的小型断路器。互感器电压必须用独立的电缆传输。对于室内连接的电流互感器,其电缆最小截面为2.5mm2,通往其他建筑的仪用互感器电缆最小截面为4mm2,并且必须有公共屏蔽线。最大电压降不应超过2%。
 
1.      质量保证和试验
8.1  质量保证
8.1.1 投标方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应随投标书提交一份全面质量保证计划。
8.1.2 质量保证计划必须明确下列各点:
Ø      设备出售者货源的检验和控制;
Ø      所采购的设备或材料的技术文件的控制;
Ø      材料的控制;
Ø      特殊工艺控制;
8.1.3 质量保证期见商务部,期间因投标方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投标方应及时无偿到现场修理,更换损坏或不合格的零件。长期有偿提供设备备品备件和无偿技术服务。
8.1.4投标方应至少提供下列质量保证文件:
Ø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Ø        产品合格证
Ø        主要配套件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合格证
Ø        运行业绩及用户意见
Ø        制造、检验记录
Ø        材料合格证
Ø        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8.1.5 设备的设计应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投标方应在文件中提供遵照的规范和标准。
8.1.6 设备用材应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选择应以技术好、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
8.1.7投标方应提出施工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安装质量保证方法。
8.1.8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如果现场需要或者出现问题,投标方必须派出合格的工程师到项目所在地点指导安装和试运行,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并承担其派出人员的一切费用。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或驻工地总代表的统一调度。
8.1.9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担。
8.2  试  验
8.2.1  设备应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本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试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并应以书面的形式随投标书提交招标方,以供招标方审阅并提出意见。
8.2.2 各检验、试验阶段完成后,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在验收试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均应在验收试验报告上签字。
8.2.3 各阶段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投标方应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8.2.4 投标方制定的试验计划中至少应包括下列检验或试验项目:
Ø      厂内跑合运转试验、温升试验、渗漏试验、噪声试验、清洁度试验;
Ø      主受力件的材料试验(包括机械性能、缺陷检查等);
Ø      各转动部件的振动检验;
9.1 清洁和油漆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将做机械除锈处理。标段范围内管道、阀门、附属设施等的油漆由投标人供货,油漆采用海虹老人牌涂料(深圳)有限公司产品、海仕霸(HEISPAR)、威士伯集团广东粤港大地制漆有限公司、灯塔油漆或相当水平的产品,最终油漆颜色由招标方确定,室外漆膜厚度不小于240μm,室内漆膜厚度不小于200μm,油漆采用环氧系列,防锈漆厚度不小于60um。
水泵颜色为淡绿-30G02;阀门本体为银粉漆,阀门操作手轮、手柄一律为大红色;电动机为海灰-75B05;电动、气动执行器浅灰-RAL7035。
9.2设备标识
必须符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识、标志规范》要求,并且按其完善。
设备铭牌应采用耐腐蚀的不锈钢板制造。
铭牌应安放在运行人员容易看到的地方。
铭牌上应该有耐磨损的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1)       制造厂国别;
2)       制造厂名称;
3)       设备型号;
4)       设备名称;
5)       出厂日期编码;
6)       出厂检验编码;
7)       主要技术参数。
所有管道须有管道名称和介质流向
9.2 包装、运输与储存
    投标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
    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投标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投标方将根据合同设备不同的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并采取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等保护措施,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以适应远途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产品包装前,投标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投标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投标方将在每件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8)       合同号
9)       目的地
10)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收货单位代码
11)    设备名称、机组号、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
12)    箱号/件号
13)    毛重/净重(公斤)
14)    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15)    唛头
16)    生产日期
17)    生产工厂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将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和搬运。
    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向上”、“防潮”、“勿倒”、“怕热”、“远离放射源及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GB191和GB6388的规定。
    对裸装货物将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每件包装箱内,附有包括部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明书、操作手册和/或技术资料一式二份。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一式二份。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按相应要求注明相关内容,并标明“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的字样,一次性发货。
投标方在成包的或成捆的散装附件上贴注标签,标签以清晰的中文印刷体书写,注明相关内容。
    各种材料及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采用合适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
    栅格式箱子和/或类似的包装,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他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
    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投标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并应防止潮气的侵蚀。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8)    合同号
19)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20)    目的地
21)    毛重
22)    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凡由于投标方包装不当、包装不充分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一经证实,投标方均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投标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投标方应尽快向招标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投标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包装箱、包装架等做出专门标记,返还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投标方所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9.2.1设备的包装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9.2.2设备发运前,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投标方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泵的进出口、管孔用盖板封闭。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焊在设备上。
9.2.3泵组在设备明显部位装设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设备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设备型号、水泵额定流量、扬程、效率、必需汽蚀余量等。
10.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10.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负。
10.3 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10.4 焊缝宏观检查符合DL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书(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要求。
10.5 设备的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
10.6 焊工应持有焊工合格证,进行焊接。
10.7 所有的合金钢部件进行100%的光谱检验。
投标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认真填写并细化下述表格,表中所列仅为基本项目,但不限于此。
11.1       参数性能汇总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满足值
备注
1
水泵
 
 
 
1.1
水泵制造商
 
 
 
1.2
水泵型号
 
 
 
1.3
水泵型式
 
 
 
1.4
水泵流量
m3/h
 
 
1.5
水泵扬程
M
 
 
1.6
水泵转速
r/min
 
 
1.7
水泵效率
%
 
 
1.8
水泵轴功率
kW
 
 
1.9
必需汽蚀余量
MPa
 
 
1.10
叶轮直径
mm
 
 
1.12
水泵关闭扬程
m
 
 
1.13
进口法兰公称压力/公称直径
MPa/mm
 
 
1.14
出口法兰公称压力/公称直径
MPa/mm
 
 
1.15
水泵净重量/运行重量
kg
 
 
1.16
轴承密封方式
 
机械密封
 
2
电动机
 
 
 
2.1
电动机制造商
 
 
 
2.2
型号
 
 
 
2.3
额定电压
V
 
 
2.4
额定频率
Hz
 
 
2.5
额定功率
kW
 
 
2.6
额定电流
A
 
 
2.7
额定转数
r/min
 
 
2.8
额定效率
%
 
 
2.9
电动机功率因数
 
 
 
2.10
防爆等级
 
 
 
2.11
防护等级
IP
IP56
 
2.12
绝缘等级
F级(按B级温升考核)
 
2.13
冷却方式
 
风冷
 
2.14
电动机重量
kg
 
 
3
控制箱参数
 
 
 
3.1
外形尺寸
mm
 
 
3.2
重量
kg
 
 
3.3
安装方式
 
 
 
4
机组总重(含电动机、阻断器、阀门仪表等)带底座
kg
 
 
11.2       材质表(投标方细化)

序号

部件名称

材质及牌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备注

1

加压泵

 

 

 

 

 

1.1

泵轴

20Cr12不锈钢

 

 

 

 

1.2

叶轮

HT200

 

 

 

 

1.3

轴承

 

 

 

 

 

1.4

泵的壳体

HT200

 

 

 

 

1.5

其它部分

HT200

 

 

 

 

1.6

阻断器

阀芯不锈钢ZD35

 

 

 

 

11.3       配套辅助设备汇总
序号
名称及型号
规格或规范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Y型过滤器

 
 
 
 
 
 
2
阀门
 
 
 
 
 
 
3
连接电缆与附件
 
 
 
 
 
 

第二章 供 货 范 围

1、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本文件中已明确为投标方供货范围的部分,若在供货清单中有不足,投标方亦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套设备。
1.4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包括168h前调试所需润滑油(脂))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投标方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给出具体清单。
1.6        投标方应提出电厂三年商业运行和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推荐备品备件)的具体清单,供招标方选购。但价格不计入总价。
1.7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所有进口设备及材料应有进口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
1.8 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在质保期结束前,由于制造厂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所需更换的部件,由投标方无偿提供。
1.9 投标方设备进口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招标方最终确认。
1.10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
2、供货范围(投标方填写)
2.1本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除特别声明的外,均由投标方提供。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漏项(属设备必需品及附属零部件或投标方供货范围),投标方应无偿补充。
2.2投标方应为本工程输煤系统提供本技术规范所涉及的供暖增压装置—加压机组(共1套),单套设备包含:加压泵2台(一用一备)、Y型过滤器2台、阻断器1台、控制柜1套(含设备双法兰及金属缠绕垫片、设备之间连接管道、连接电缆与附件、配套仪表阀门)等全套装置设备及相应的附属设施、技术服务。加压机组为一体化机组,自带底座。
加压机组供货,, 范围如下, ,但不限于此:
(1)加压泵(包括进排气阀、联轴器、底座、基础附件、及地脚螺栓组件等)2台;
(2)配套电动机(包括:各种出线盒、接线盒、监测元件、仪表等):2台;
(3)入口出口法兰及连接件(成对提供):1套;
(4)水泵就地自控箱(含变频器1台):1套
(5)阻断器;1套
(6)全部用于测量、监视、保护、控制连锁与报警的就地仪表及装置;1套
(7)最后一道面漆。
(8)投标方应提供控制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柜、控制系统、设备本体的电缆、电缆附件和控制柜至各用电设备的动力和控制电缆、电缆桥架及附件。招标方负责提供电源至控制箱。
2.3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安装、施工用的所有图纸、资料。投标时提供增压装置—加压机组安装布置图(流程图,无需基础地面夯平整实即可)。
2.4全部的密封垫片、螺栓、螺母、铆钉等应比现场安装的实际数量多5%。
2.6供货范围清单(分别填写)
2.6.1设备供货清单
主要配件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尺寸)
数 量
厂家
备注
1
阻  断  器
 
 
 
 
2
直连控制柜
 
 
 
 
3
加  压  泵
 
 
 
 
水泵配件
4
一体  底座
 
 
 
 
5
过  滤  器
 
 
 
 
6
蝶      阀
 
 
 
 
7
止  回  阀
 
 
 
 
8
减  震  喉
 
 
 
 
9
弯管  法兰
&, nbsp;
 
 
 
10
U  形  管
 
 
 
 
11
蝶阀  法兰
 
 
 
 
12
减  震  器
 
 
 
 
阻断器配件
13
螺      丝
 
 
 
 
14
石  棉  垫
 
 
 
 
15
回水  弯管
 
 
 
 
16
驱  动  管
 
 
 
 
17
铜  丝  头
 
 
 
 
18
软  连  接
 
 
 
 
19
球      阀
 
 
 
 
20
球      阀
 
 
 
 
21
排  气  阀
 
 
 
 
22
短      节
 
 
 
 
23
温  度  计
 
 
 
 
24
电  磁  阀
 
 
 
 
25
球阀过滤器
 
 
 
 
26
丝      头
 
 
 
 
 
 
 
 
27
丝 扣弯 头
 
 
 
 
28
压  力  表
 
 
 
 
29
压力变送器
 
 
 
 
控制柜配件
30
屏  蔽  线
 
 
 
 
31
柜      座
 
 
 
 
32
电机铜塑线
 
 
 
 
33
电机蛇皮软管
 
 
 
 
34
压力变送器
蛇皮软管及接头(黑色)
 
 
 
 
35
零      线
 
 
 
 
36
电 磁阀 线
 
 
 
 
37
胶      布
 
 
 
 
38
三      通
 
 
 
 
 
2.8.2投标方提供的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 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2.8.3投标方提供的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加压泵轴承
 
2
 
 
2
电机轴承
 
2
 
 
3
 
 
 
 
 
 
2.8.4投标方提供的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8.5三年及第一次大修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第三章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翻译成中文(免费)。投标方应根据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图纸资料。技术资料(包括图纸、说明书和设备清册等)均应采用KKS标识(投标方应采用招标方提供的企业标准)。标识原则、考核标准、方法和内容在技术规范书签订时确定。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投标方必须保证所提每批资料的正确性,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均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每一批资料都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注明版次。由于设备资料提交不及时及正确性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以及设备监造检验,施工安装、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但确实是工程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投标方提供的最终图纸资料(包括配套设备及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须有完整的图纸资料清单,并有专用图章标记,修改部分有修改记号和说明。投标方提供的电子文件文档部分要求为Office2003以下版本,图形文件要求为AUTOCAD2004以下版本,招标方不接受其他格式或经过加密不能修改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以U盘的形式交付,投标方的电子文件如果与硬拷贝文件有差别,则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投标方说明。
1.7 招标方将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8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套数:
1.8.1最终技术资料(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及指导安装、运行、维护手册:每台设备10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图纸AUTOCAD)资料2套)。
1.8.2 试验报告:3套。
1.9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图纸签字确认。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投标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参数、图纸和资料,投标方在技术规范书签订后15日内提供下列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资料和图纸。
2.1.1 设备运行使用说明书;
2.1.2 外购件的有关资料;
2.1.3 仪表控制设备清单;
2.1.4 各自控箱的原理接线、端子排、电缆连接图;
2.2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2.3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3.1 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3.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计算资料)。
2.3.3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3.4 投标方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4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4.1 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4.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4.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4.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2.4.5 技术资料中必须有检修、维护、运行说明书12套,该说明书必须针对本厂设备,结构、原理必须清楚,易损件型号列表应是详尽的、明了的。不允许出现非行业标准部件,部件必须是市场上货源充足的。
3、交货进度
3.1  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3.2  交货进度,见商务部分。

第四章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1.1 本章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15日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2.5 投标方应至少提前15天将制造、组装重要阶段的日期和工厂试验日期、地点通知招标方参加检验。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部工厂试验文件的经认可的副本。
2.6  工厂检验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Ø      主受力件的材料试验;
Ø      主受力结构的焊缝检查;
Ø      各转动部件的检验;
Ø      各密封件的密封性能检查;
Ø      各主要机构进行工厂组装试验;
Ø      电气元器件的绝缘性能及可靠性试验;
Ø      电动机机械、电气方面的性能验证;
Ø      控制元件的可靠性检查;
Ø      整机性能试验。
3、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投标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3.3 设备监造内容(下表由投标方填写,招标方确认):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H
W
R
数量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3.4.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3.4.2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并不免除投标方对本合同承担责任。
3.4.3投标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
3.4.4投标方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并承担监造代表在当地的伙食和交通等费用。
3.4.5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4.6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内容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进行。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按本附件4.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4.5.1 材料试验:材料试验由投标方根据相关标准执行,并应提供招标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4.5.2 工厂试验
4.5.3 现场试验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有关标准执行)。
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属于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 试验结果
4.8.1 如果性能不能满足,经调整和消缺,再重作试验。
4.8.2 调整和消缺内容:招投标双方各负其责。
4.8.3 如果试验后半年内仍不能达到性能保证值,若属投标方原因则执行以下处罚条款,并免费进行处理或更换直至达到性能要求:
各水泵流量、扬程、效率、泵组振动、运行噪音,自动控制功能等两个月内仍有不能达到性能保证值,先对投标方按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10%进行罚款;超出两个月部分,每一项性能或参数指标推迟2天达到性能保证值,按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0.1%进行罚款。以上总罚款额不超过相应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15%。
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第五章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投标方应派遣有资格的工地代表对投标方供货设备的安装、调试、性能保证值试验提供技术指导。
1.2工地代表还应提供现场出现的变更设计,参加投标方供货设备的开箱检验,解决招投标双方的接口。
1.3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书面项目月报,每月的15日提供。月报内容应包括项目全部执行情况,列如:设计、采购、制造、试验、运输、交货、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情况,报告也应包括解决这些问题的安排和措施。报告的格式应由招标方批准。向招标方提供7份。
1.4投标方派驻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现场服务计划表经投标方再次确认,作为正式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数,且不发生费用。
1.5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食宿、医疗、各种保险、各种税费等等。
1.6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的要求一致。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加班加点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7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当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派驻现场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8下述现场服务人员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的天数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9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天数中。
Ø       由于投标方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服务人员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天数。
Ø       投标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天数。
Ø       因其它投标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1.10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Ø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Ø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Ø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设备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Ø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11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须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职务
 
职称
 
工作简历
 
单位评价
    
1.1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Ø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Ø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 序 名 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  注
1
 
 
 
2
 
 
 
3
 
 
 
4
 
 
 
1.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1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1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16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2、培 训
2.1为了合同设备的成功安装和运行,投标方同意在投标方制造工厂或同类电厂以及本项目现场对招标方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2.2投标方应选派技术熟练的、有资历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课程的课堂讲解和对培训人员的实际操作进行指导和监护,解释投标方所供设备范围内的所有技术问题和解答培训过程中碰到的技术问题。
2.3投标方保证招标方技术人员在不同岗位上受到培训,使其理解和掌握投标方供货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技术。
2.4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应符合本项目的建设、调试和运行进度的要求。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2.5为了顺利完成培训计划,投标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招标方进行协调。
2.6在工作现场进行的培训工作属于投标方的技术服务,投标方不应向招标方另外收取在工作现场进行培训工作的费用。
2.7投标方应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
3.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招标方和投标方,以及各投标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3.2 设计联络会议题
3.2.l 明确接口,研究双方工作计划、配合资料的要求和进度。
3.2.2 检查设计接口,供货接口衔接,相互资料的提供和配合。
3.2.3 讨论施工、运输方案。
3.2.4 解决详细设计遗留技术问题。
3.2.5 讨论设备验收、考核相关事宜。
3.3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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